出了交通事故自己墊付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出了事故自己墊付的錢一般還能要回來。
1.要看車主在事故中的責任,如果是全責,保險公司賠償后,不足的部分,車主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墊付的錢款,是算在賠償費用里的,屆時就拿不回來了;
2.如果保險公司能全額賠償,那車主墊付的錢能拿回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交通事故賠償傷者哪些項目?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進行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4.護理費以及住宿費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交通事故訴訟時效是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為三年時間,訴訟時效期間內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傷情需要治療的,受害人起訴請求對方賠償的,應當在治療終結后三年內主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