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簽署合伙協議的必備注意事項
簽署合伙協議的必備注意事項如下:
1.注意合伙人的主體資格必須合法;
2.注意合伙合同的形式必須是書面形式;
3.注意合同中的標的、價格、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等;
4.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注意事項等。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條【合伙合同定義】合伙合同是兩個以上合伙人為了共同的事業目的,訂立的共享利益、共擔風險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條【合伙人的連帶責任及追償權】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清償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二、
合伙協議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關于合伙協議糾紛的訴訟時效規定是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
合伙協議的特征是什么
合伙協議的特征有如下:
1.合伙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2.合伙合同是以經營共同營利性事業為目的的合同。合伙合同的目的在于實現合伙人經營共同事業,因此合伙合同并非為交易合同。合伙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有共同的經濟目的,才能成立合伙。這與一般合同中各方當事人有各自的目的、其追求的經濟目的正相反不同。對于合伙人所經營的共同事業的性質,只能為營利性的,不是非營利性的。
3.合伙合同為雙務合同、有償合同。
4.合伙合同為諾成合同。